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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手机寄丢因没保价快递只愿赔100 法院判照价赔

2016-05-13 17:20:39 来源:http://www.zhwisu.com/ 浏览:

  --人民网四川频道

一部手机寄丢后的赔偿之路

快递公司也有理由

王女士交寄的手机并没有保价,双方在运单背面的契约条款中有明确约定,即:未保价快件,未申报视为快件价值不超过100元。因此只应赔偿100元。同时,公司在快递服务中已尽到法律义务,对契约条款进行了提示解说,并不存在违约行为。

她的诉求有理由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客户委托快递公司快递物品,快递公司就应该履行将快递的物品完好快递到目的地的义务,否则就是违反合同,应该承担责任。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相关规定,要求快递公司赔偿损失1549元,并退还快递费20元。

闹上法庭法院判决

运单背面契约条款关于未保价快件如何赔偿的约定是格式条款,该条款免除了快递公司的责任,加重了王女士的责任,因此应为无效条款。王女士对手机的遗失没有责任,快递公司仍需照价赔偿。同时,因合同目的未达到,快递费20元也应退还。

王女士网购了一部手机,发现手机有质量问题,于是通过快递退货,没想到手机被快递公司寄丢了。面对快递公司愿意承担的较低赔偿,王女士和丈夫选择了打官司。他们觉得,按合同法规定,客户委托快递公司快递物品,快递公司就应履行合同,将快递的物品完好地快递到目的地,否则就是违反合同义务,应承担责任。但快递公司提出,快递运单背面的契约条款中写得明明白白,即:未保价快件,未申报视为快件价值不超过100元,只应赔偿100元。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获悉,南充市顺庆区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认为运单背面契约条款关于未保价快件如何赔偿的约定是格式条款,该条款免除了快递公司的责任,加重了对方责任,应为无效条款。因此,王女士赢了官司。法院判决,快递公司按照丢失手机的实际价值1549元赔偿给王女士,并退还快递费20元。

事件

网购手机退货 快递公司把手机寄掉了

去年117日,王女士花1549元在网上购买了一部华为荣耀手机。收到手机后,王女士发现手机屏幕有点儿问题,与卖家协商之后,决定快递回去退货。

随后,王女士来到南充中竞物流有限公司,办理快递业务,将手机快递到深圳,交寄的时候,王女士并没有对手机进行保价,只支付了快递费20元。不料,当手机寄到卖家的时候,卖家验货时发现,包裹内根本就没有手机,为此拒绝签收。

之后,王女士找到快递公司要求赔偿,快递公司表示,只能按照公司总部仲裁的500元来赔偿。王女士不服,认为自己的手机价值为1549元,快递公司赔偿的500元与手机价格相差较大,表示难以接受。

争议

快递公司搬出契约条款:未保价未申报只赔100

虽然涉及数额并不大,但今年1月,王女士还是选择了打官司,将快递公司起诉到南充市顺庆区法院。

王女士为何要较真?原来,她背后有一个学法的丈夫。昨日,王女士的丈夫告诉成都商报记者,自己是西华大学的法学教师。他认为,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客户委托快递公司快递物品,快递公司就应该履行将快递的物品完好地快递到目的地的义务,否则就是违反合同,应该承担责任。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要求快递公司赔偿损失1549元,并退还快递费20元。王女士提出。

顺庆法院对这起案件公开开庭审理。法庭上,快递公司搬出白纸黑字写明的契约条款并提出,王女士交寄的手机并没有保价,对于没有保价的货物赔偿问题,双方在运单背面的契约条款中有明确约定,即:未保价快件,未申报视为快件价值不超过100元。快递公司为此表示,只应赔偿100元。同时还进一步表示,公司在快递服务中已经尽到了法律义务,对契约条款进行了提示解说,并不存在违约行为。

法院

格式条款免除自己责任加重对方责任,应无效

对于这起典型案例,南充市顺庆区法院进行了审理并作出判决。

法院认为,王女士将手机交给快递公司邮寄,并交了20元费用,双方形成了运输合同关系,快递公司负有将王女士交寄的手机安全完好地送至收货人处的义务。而王女士交寄的手机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快递公司应当承担赔偿义务。

对于契约条款的规定,法院指出,快递公司提供的运单背面契约条款关于未保价快件如何赔偿的约定是格式条款,该条款免除了快递公司的责任,加重了王女士的责任,因此,该条款应为无效条款,不能以此条款来约束双方。王女士作为寄件人对手机的遗失没有责任,快递公司仍需照价赔偿。同时,法院认为,因合同目的未达到,故快递公司收取的快递费20元也应向王女士退还。

法院还指出,根据法庭调查的情况,快递公司从事的快递业务是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以外的业务,因此这起案件应适用《合同法》。根据《合同法》第40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为此,南充市顺庆区法院判决,快递公司按照丢失手机的实际价值1549元赔偿给王女士,并退还快递费20元。

法律服务

打赢官司不容易

法官教你如何取证

能赢这起官司,背后却并不简单。王女士如何证明自己寄的是手机,又如何证明手机的价值?这背后其实有不少经验。

承办法官昨日告诉成都商报记者,在这起案件中,王女士向法庭提供了寄件时的监控视频,用来证明邮寄的就是手机;网上交易的截图,用来证明邮寄的是手机并明确了价格;另外,通话录音,进一步证明手机是在该公司邮寄时丢的。

王女士的丈夫告诉记者,在协调达不成一致时,他们就想到了为打官司做好证据准备。在协调过程中,快递公司提供了视频,说明自己一方包装快递是没问题的,但王女士和丈夫拷下了这个视频,恰恰用来证明快递的是手机。同时,他们还做好了录音证据等的收集。

基于这起案件的经验,承办法官提示市民,邮寄物品时要妥善保管好快递单,实体店购买要索要发票或小票,网上购买也要注意索要发票,同时也要对相关物品及价格进行截图。也可以找快递公司要监控视频,如果公司不允许,这时可申请法院调取。对于争议事实,可以通过录音佐证。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对于贵重物品,要声明,并进行保价。

段萍 成都商报记者 王英占

原标题:手机寄丢了 交寄时没保价 只付了20元快递费 法院判:快递公司照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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