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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3 澳门劳务(小吃店招营业员)

7.3 澳门劳务(小吃店招营业员)

要求:女,35~45岁,会听粤语;

主要工作:帮手做事、杂工;

工作11小时(中间1~2小时吃饭工作量不大),月休2天;

薪金:5500+包吃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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