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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 澳门劳务(水晶店招销售员)

要求:女,20~35岁,粤语流利,形象良好,口齿伶俐,有2年或以上销售经验,对水晶类产与珠宝有相关工作经验优先,工作8小时,月休4天,薪金7000~9000+提成+奖金+包住+食补600(具体面议),合适请尽快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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